2016年無錫市北塘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
為加快教育事業的發展,優化教師隊伍結構,促進教育事業的均衡可持續發展,根據《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》[錫委辦發(2012)54號]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學校師資需求情況,經無錫市北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,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,無錫市北塘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40名,幼兒園教師10名。具體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條件
1、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;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;熱愛教育事業,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。
2、身體健康,體檢符合相關規定要求。
3、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專業要求(詳見附件《2016年無錫市北塘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》)。
4、中小學教師須具備的條件: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,取得相應學位,取得相應教師資格,戶籍不限(含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2015屆獲國外、境外碩士、博士學位的畢業生)。
5、幼兒園教師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(1)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,學前教育專業,取得相應學位,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,戶籍不限。
(2)年齡在30周歲以下(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),有三年及以上學前教育工作經歷的在職教師,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,大專及以上學歷,學前教育專業,具有無錫市戶籍(含江陰、宜興)。有區級及以上學科教學骨干教師稱號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(1981年1月31日后出生)。
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《2016年無錫市北塘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》。
6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:
(1)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、勞動教養、少年管教的;(2)受到黨紀、政紀處分的;(3)參加非法組織的;(4)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。
二、報名
三、考試
(一)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試
考試包括兩個階段,第一階段為筆試(含專業技能測試),第二階段為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。
1、第一階段:筆試(含專業技能測試)
考生參加由全市統一組織的筆試,相關情況詳見《2016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》。
因我區有九年一貫制學校,故凡報考我區中小學音樂、體育、美術、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考生,在參專業技能測試時,均統一參加中學段音樂、體育、美術、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考試。
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%,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:3(同分跟進)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的人員。
2、第二階段: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
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,對課堂教學目標、教學內容、教學方法、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。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,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。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。課堂教學測試成績占總成績60%。
面試的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二)幼兒園教師崗位的考試
考試包括三個階段,第一階段為筆試,第二階段為學前教育加試,第三階段為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。
1、第一階段:筆試(含專業技能測試)
考生參加由全市統一組織的筆試,相關情況詳見《2016年無錫市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公告》。
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%,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:5(同分跟進)的比例確定參加學前教育加試的人員。
2、第二階段:學前教育加試
考生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學前教育加試。學前教育加試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。學前教育加試成績占總成績30%。按筆試成績(占30%)和學前教育加試成績(占30%)總和,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:3(同分跟進)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的人員。
3、第三階段: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
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,對課堂教學目標、教學內容、教學方法、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。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,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。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,合格線為60分,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。課堂教學測試成績占總成績40%。
面試的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四、資格復審
所有考生由區教育局在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環節前進行資格復審。復審不合格的,取消面試資格。
1、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:另行通知。
2、資格復審時需帶好的材料:
(1)考生本人的準考證。
(2)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,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。
(3)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應屆畢業生提供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》原件和復印件或相關材料,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(教師資格證、普通話等級證書等)原件和復印件。
(4)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應屆畢業生提供《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》原件和復印件或相關佐證材料,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(教師資格證、普通話等級證書等)原件和復印件。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在職教師提供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(學歷證書、教師資格證、普通話等級證書,合同或學前教育教學工作經歷證明等)原件和復印件。如已取得學科教學骨干稱號的,應同時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。
(5)獲得國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,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相關材料。
五、體檢和考察
考試全部結束后,根據應聘人員的各項成績及所占比例計算出總成績。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: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。總成績相同時,以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成績高的為先;如筆試、學前教育加試、面試(課堂教學測試)都同分,則另外進行加試,取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。
體檢標準參照《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》執行,體檢費用考生自理。體檢不合格者,不予錄取。
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,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、遵紀守法、道德品質、業務能力等情況。
六、公示及聘用
經考試、體檢、考察合格后,對擬錄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。公示無異議人員由聘用單位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。所有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獲得相應的學歷(學位)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,否則取消錄用資格。因應聘者個人原因,導致在2016年8月10日前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,視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。
因體檢、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個人放棄錄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,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,并進行公示。
新聘用人員統一實行區管校用的管理模式,自覺服從教師交流安排。非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,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。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,予以任職定級,不合格者,終止聘用,人事關系轉北塘區人才服務中心,另行擇業。
七、咨詢電話
本公告由無錫市北塘區教育局負責解釋,咨詢電話:0510-83158152。
八、紀律與監督
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,杜絕不正之風,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:
無錫市北塘區紀委信訪室:0510-83158936
無錫市北塘區教育局紀委: 0510-83158103
無錫市北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:0510-83158516
無錫市北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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